安发改工业〔2008〕32号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搞好我市2008年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及
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筛选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计划局、市直相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陕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耗和资源节综合利用工作,做好项目储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中提出国债扶持的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和省发改委关于申报节能、资源综合利用与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将组织申报一批节能、资源综合利用与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择原则
(一)突出重点。围绕节能降耗,集中资金,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示范等项目。
(二)技术先进适用。采用先进实用的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进行改造。
(三)企业综合实力较强。企业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企业银行等级AA以上,资产负债率60%以下,项目资本金落实,企业资产不低于所承担项目总投资。
(四)项目前期工作扎实。企业积极性高,项目配套条件好,前期工作基本落实,能够保证按期开工建设。
(五)项目社会效益显著。节能项目单项年节能折标准煤1万吨以上;循环经济项目综合利用本企业废弃物达85%以上,利用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重大示范项目以解决共性和关键技术为重点,有较强示范意义,推广前景广阔。
二、项目筛选的范围与重点
(一)节能方面
“十一五”期间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确定的水泥窑低温余热利用,焦炉煤气利用,电石炉余气利用,冶金、有色、石化行业余热、余气回收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系统节能),绿色照明以及节能建材等工程项目。
(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
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项目以及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为目标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项目。
(三)循环经济方面
重点选择列入国家第一、二批和省级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中符合“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需要国家和省上支持的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工作程序要求:项目筛选上报工作由各县区发展计划局与市直相关部门统一报送,各项目业主要按照材料要求,遵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原则,将上述各项材料报县区发展计划局及市直相关部门,由各县区发展计划局与市直相关部门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发改委。按照项目的先后顺序,分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三个方面依次排列。
(二)上报的材料要求:各县区、部门要填报2008年度节能项目及循环经济项目汇总表(详见附表1);每个项目应提供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1份;项目简介(包括项目主要内容、技术水平、前期准备情况等,节能项目应包括节能量测算,见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节能量确定原则和方法);企业基本情况表(详见附表2)、项目基本情况表(详见附表3)。除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外,每个项目提供电子版。
(三)时间要求: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项目业主认真筛选上报项目,切实把好质量关,着力提高项目入选率。并扎实做好市场考察、项目调研、材料编写等项工作,且于2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市发改委工业科。我委将组织有关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筛选,初步确定争取扶持的具体项目,并向相关县区和部门反馈。
(四)后续工作要求:被省上确定的项目,如果没有备案或核准的,企业应根据《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和《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规定,在投资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或者核准。同时要报送项目申报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附件:1、2008年度节能和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汇总表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2008年节能和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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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邢健 联系电话和传真:3212862)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