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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06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5-22 11:36作者:

关于下达2006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
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县发展计划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陕发改投资[2006]78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6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国债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投资计划,总投资428万元,其中国债以工代赈资金270万元(其中劳务报酬5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58万元。分类资金安排和主要建设任务为:
    1、县乡村公路建设:总投资358万元,其中国债资金22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38万元,新建和改建公路29公里、桥梁2座119.26延米;
    2、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总投资70万,其中国债资金5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0万元,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450亩。
    二、各有关县发展计划局要严格按照以工代赈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项目实施,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三、落实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政策,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各有关县发展计划局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计划中所列的劳务报酬额度,做好发放工作,确保参加工程建设的农民群众能够及时足额地获得劳务报酬。 
    四、各有关县发展计划局要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抓紧做好建设项目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尽早开工建设。同时,要积极筹措配套资金,确保国债示范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五、根据国家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国办发[1999]16号)和国债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各有关县发展计划局要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各项责任制度,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
各有关县发展计划局于9月底前将计划下达至各项目建设单位,并抄报市发改委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2006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投资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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