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函 〔2015〕148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复〈汉江孤山水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陕西部分审定本)的请示》(安政字〔2015〕3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组织编制并经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审查通过的《汉江孤山水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陕西部分)》(以下简称《规划大纲》)。
二、同意《规划大纲》确定的移民安置人口规模和安置方案。工程建设征地涉及安康市白河县城关镇7个行政村和白河县城,推算至规划设计水平年2017年,建设征地及淹没影响涉及生产安置人口144人,搬迁安置人口457人,其中农村安置345人,城镇安置112人。通过调剂耕地进行农业生产安置,通过后靠分散安置进行移民搬迁安置。
三、同意《规划大纲》提出的企事业单位建筑、库区交通、电力设施、通信设施处理方案以及文物保护、矿产资源压覆等专业项目规划方案。
四、请你市按照《规划大纲》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做好移民安置工作。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积极支持配合,搞好指导监督。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