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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部署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5-08-13 17:48作者: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的意见》,决定在神木县大柳塔镇、岐山县蔡家坡镇、富平县庄里镇、汉滨区恒口示范区(恒口镇)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

  今年初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开展镇级市试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发改委牵头起草了《关于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的意见》,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现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5年为期、动态管理,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试点旨在通过赋予试点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强化试点镇城市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完善要素保障加强组织实施等措施,加快培育一批实力较强、功能完备、管理科学的镇级市,为全省新型城镇化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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