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要闻动态 > 发改瞭望 > 正文内容

我省被列为国家低碳试点省

发布时间:2010-12-09 10:48作者: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0】)1587号),全国5省8市列入试点范围,陕西成为试点省之一。其他列入试点的省市还有广东、辽宁、湖北、云南4个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8个市。

  开展低碳试点对促进我省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绿色发展、倡导低碳生活、妥善应对气候变化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开展低碳试点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2008年5月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2009年2月17日,成立了陕西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去年11月国家提出到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后,我委立即开展“十二五”低碳经济发展研究,积极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开展低碳试点。国家发改委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统筹考虑开展工作基础和试点布局的代表性,确定5省8市作为全国低碳试点省市。下一阶段,我们将按照国家发改委的部署,尽快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低碳发展规划,研究支持低碳绿色发展的相关政策,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推动低碳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