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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陕西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和《陕西省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09-10-09 09:01作者:

  9月21日上午,省长袁纯清主持召开省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陕西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和《陕西省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
会议指出,发展新能源对于缓解能源需求与供给矛盾,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长期持续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既是抢占未来发展先机的关键,又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我省在发展新能源方面具有较好的资源、技术、人才和产业基础,要顺应世界能源发展趋势,牢牢把握全国能源战略大局,结合实际,发挥优势,按照重在制造、抓好应用的要求,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要重点支持新能源技术研发、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和太阳能光伏设备制造等,抢占新能源产业的技术和市场制高点,同时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特别要实施好利用太阳能的“屋顶计划”,推进农村集中利用沼气和秸秆气化项目。

  会议认为,我省具有发展能源装备制造业的良好基础和广阔空间,《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关于将关中打造成全国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的定位,以及国家建设陕北大型煤炭示范基地的决定,为能源装备制造业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新机遇。我们要根据已制定的相关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按照大集团引领、大项目支撑、集群化推进、园区化承载的要求,迅速壮大输变(配)电设备和石油天然气钻采输送设备产业规模,着力提升煤炭开采洗选设备和煤化工装备制造的水平和规模,加快解决风能设备集成能力问题,尽快做大做强能源装备制造产业,为提升传统能源开发水平和发展新能源提供强有力的技术和装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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