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共有在册五保户10.8万人,这些五保户目前的供养标准是每人每年1400元,今年省财政下拨6490万元用于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全省农村五保户每人每年最低可享受1640元的生活补助。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的要求,各地市、各县区还要根据五保供养对象人数配套一定资金,执行标准可高于1640元。据了解,新标准从今年1月开始执行,1~3季度已经按照原供养标准发放的地市、县区,要按新标准重新核算,差额部分在9月底前补发到五保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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