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批准了由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报请国务院审批的《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我部先后在2001年和2004年组织编制了两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报告,为近年来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工作、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和建设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促进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顺利进行。为保证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在三年内完成现有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目标的如期实现,2007年,在全国水库大坝安全状况普查等工作基础上,结合原第一、二批尚未实施项目,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编制完成了《专项规划》,《专项规划》项目共计6240座,规划总投资约5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