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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费用分摊制度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07-10-11 08:27作者:

  发改委、电监会日前发布《关于2006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中国风能协会相关人士认为,这标志着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费用分摊制度正式实施。从出台《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到发布《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我国连续出台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大政策。2006年初,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发改委先后颁布《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并于2006年6月,对除农业生产外的销售电量每千瓦时征收1厘钱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2006年,我国已按规定收取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以风电厂为例,由于发电成本高,风电厂经审定的电价一般高于火电电价。按发电费用分摊办法,高于火电价格的部分需要向全国用电户征收,再把征收的钱,按发电量多少分摊给风电厂。但由于没有实施细则,收取的附加费一直未下发到相关企业,而根据这次发布的《通知》,2006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金额合计2.6亿元,包括38个发电项目的支付补贴电量和补贴金额,涉及装机容量141.4万千瓦。其中,受补贴的风电项目占133万千瓦,占比近95%,获补贴2.27亿元,占87%。《通知》已要求电网企业限时结清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费(含接网费用补贴)。中国风能协会相关人士认为,补贴到位,会促进企业建设风电项目的积极性。有关人士认为,按照我国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到2010年和2020年,全国风电总装机容量分别达到500万千瓦和3000万千瓦。从当前的风电建设速度来看,很可能会突破这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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