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抢抓中省扶贫政策机遇,市以工代赈办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在建设资金上大力度争取,在权力责任上大范围下放,不断夯实工作责任,助推全市如期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
聚焦特困区域,争取中省支持再上台阶。抓住以工代赈建设领域瞄准贫困村贫困人口,中省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区域、革命老区建设的有力时机,积极策划包装项目,汇报沟通,今年以来,到位中省易地扶贫搬迁和以工代赈资金11.48亿元,比全年全年到位资金增加2.23亿元,创历史新高,有效缓解我市脱贫攻坚建设资金压力。
聚焦资金管理,权力责任同步下放到县。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现以工代赈建设十县区责任、权利、资金、任务和审批权限“五到县”。进一步增强县区自主性和能动性。切实落实《统筹涉农资金整合指导意见》要求,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以工代赈资金全部用于脱贫攻坚。
聚焦项目建设,强化督查力促进度加快。建立项目建设定期通报制度,坚持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总结、年底考核排名。对照年度计划,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定期、定点的方式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函或问题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建立和完善扶贫领域常态化的督查问责机制,保障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同时,密切关注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库,督促县区做好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随时掌握工程进展。
聚集脱贫重点,支持深贫县区脱贫“摘帽”。进一步加大对深度贫困县区资金倾斜支持力度,2018年度下达中省预算内资金2160万元,资金全部切块下达到4个深度贫困县区。下达工赈示范项目3个,预算内资金1550万元,支持汉滨区、紫阳县2个深度贫困县区脱贫攻坚,支持镇坪县2018年整县退出“摘帽”。同时,注重扶贫通扶志、扶智相结合,切实做好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投工投劳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在改善生产条件的同时,着力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
聚焦精准搬迁,协同发力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按照全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10月全面竣工并交付群众使用要求,以工代赈办积极会同财政、搬迁部门围绕各自职责,加强沟通配合,严格规范项目程序,守牢“四条政策线”。(即搬迁对象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界限”;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线”;户均自筹不超过1万元的“底线”;项目规范管理,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红线”)。推进精准搬迁、精细管理、精准施策的“三精”管理,确保搬迁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