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挥棒”作用,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见效。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和年度任务,3月14日至18日、24日至25日,我委组成两个考核组,由委党组成员、市重点项目储备统建中心副主任姚青臻,委四级调研员武清波分别带队,对涉秦岭县(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2021年度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目标责任考核。
在涉秦岭县(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考核组以《县区和部门目标责任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为依据,严明工作纪律,严肃工作作风,严格考核标准,综合运用现场核查、查看资料、座谈汇报等方式,从严从细对夯实保护基础、巩固整治成效、消除风险隐患、健全长效机制等方面工作进行考评,如实反映被考核单位工作成效。
2021年度,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秦岭办精心指导下,各成员单位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力推进,治理深度进一步拓展,保护成效进一步彰显,机制体系进一步完善,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秦岭生态环境持续好转。2022年,面对新任务新要求,我委将落实好牵头抓总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细化任务分解,督促指导工作落实。着力在巩固拓展整治成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提升监管效能、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狠下功夫、狠抓落实,持续增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巩固提升秦岭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