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要闻动态 > 发改动态 > 正文内容

安康:80%以上农村社区将建互助幸福院

发布时间:2017-02-07 07:48作者: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年初,我市下发《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到2020年,8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农村互助幸福院,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意见》指出,全市将进一步完善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和生活困难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到“十三五”末,实现生活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全覆盖。完善养老服务“托底”政策,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老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不断提高供养标准。探索建立老年人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减轻养老医疗护理自付压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上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补助标准,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100%的镇办和7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站点,8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农村互助幸福院,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60张,养老服务就业岗位达到4.5万个以上,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持证上岗率达到95%以上。智慧养老信息服务系统实现城乡互联互通。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