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建立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安政办函[2016]278号)和《关于开展2016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函[2016]279号),制定出台了《安康市2016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对各县区政府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去年11月,国务院制定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提出从2016年度开始实施考核工作。今年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9月底,省发改委等16部门又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和《评分细则》(陕发改经贸[2016]1214号)。为切实做好我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今年7月,市政府办印发了安康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了粮食生产、粮食储备、收储供应、产业发展等8个方面考核内容、19项考核要点和46条考核指标,并要求各县区政府逐级抓好贯彻落实,切实通过考核调动各县区政府对粮食工作的重视,以考核工作为契机,促进我市各项粮食工作任务落实。
《考核评分细则》根据2016年我市粮食安全形势和各部门重点工作与要求,进一步对考核内容、评分指标、评分标准、考核部门进行了细化明确。其中定量考核目标53个,定性考核目标4个。按照考核工作安排,要求各县区2017年1月底前完成考核自评打分和总结报告,并附自评打分依据文件资料,报送市发改委、农业局,抄送考核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经考核部门评审、考核工作组实地检查后提出考核等次和考核结果运用建议。
联席会议由市发改委、市编委办、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等14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俊民为总召集人,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唐军,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陶柏林为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蒋次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通知明确,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为研究落实全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相关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情况,落实省政府对我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督查、考核相关工作,组织对各县区政府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进行考核。(粮食调控科 邱新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