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夜间经济发展,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提升城市发展活力和品质,市政府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意见》,繁荣我市夜间经济发展。
夜间经济是现代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城市经济繁荣程度的“晴雨表”。我市将通过科学规划引领,围绕游、购、娱、餐等消费要素,在重点商圈、商贸企业、餐饮企业、旅游景点、重点街区等开展夜间经济示范点建设,到2017 年,建成夜间经济特色示范街区5 个,新增社会零售总额15 亿元;到“十三五”末,建成夜间经济特色示范街区20 个,新增社会零售总额70 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20%以上。
结合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契机,我市中心城区以“一江两岸”景观带作为核心,以特色美食街区为重点,在现有餐饮网点分布基础上,编制我市特色美食街区发展规划,对特色美食街区进行统一命名,统一标识,其他各县要结合自身特点同步推进。示范街区要有鲜明特色,同类或服务要高度聚集。在夜间经济特色示范街区和夜间消费集中区域,加大亮化、美化投入,提高辨识率延长各大公园、广场等闭灯时间,完善夜间经济重点消费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停车场、标识体系、公厕、景观小品、休闲设施、灯光设施、环卫设施、亭台椅凳公共Wifi 接入等配套设施建设,形成独具安康特色的夜间城市风格。同时鼓励和引导商贸服务类企业,增加夜间消费品种,延长营业时间,鼓励发展24 小时不打烊餐饮店,设立夜间卖场,有序举办文明安全的夜间常态化让利活动,引导各类餐饮企业利用节假日举办各类主题消费活动,营造夜间经济氛围,有节过节、无节造节,延长主要线路公交运营时间,刺激拉动夜间消费。并将发展夜间休闲娱乐业,营造浓厚的城市夜文化环境,丰富群众夜间生活。
市政府要求各相关部、县区政府要协调配合,结合自身职能,研究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市财政自2015年起每年根据财力情况适当安排部分引导资金支持夜间经济特色示范街区建设,共同促进我市夜间经济繁荣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