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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被省金融办、人行西安分行评为“金融生态模范县”

发布时间:2015-02-12 15:41作者:

119日,陕西省金融办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联合发文,将我市旬阳县评为“金融生态模范县”,并予通报表彰。

2014年,陕西省金融办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首次对全省所有县(县级市、区)组织开展了县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工作,此后将作为常态化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县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是围绕各县区经济、信用、法治、行政、中介服务环境和金融运行状况6个方面内容展开,其评价结果的好坏将直接反映县域经济金融发展现状及金融业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持程度。20149月,我市聘请了西安交通大学金融研究所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通过采集各县(区)42项指标共计420个数据,并对数据进行整理和评估、论证,形成评价报告,提交省金融办和人行西安分行。从评价结果看,旬阳县金融生态建设成果显著,农村信用体系不断完善,法治环境持续得到改善,行政环境建设水平提高,金融业运行平稳,金融生态环境综合排名全市第一。

 

附件:陕金融发〔2015〕1号 关于表彰金融生态模范县(县级市、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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