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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康城区林苑路(红星路—长岭南路) 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2-20 10:35作者:投资科

市住建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安康城区林苑路(红星路—长岭南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安住建字〔2021〕164号)收悉。安康城区林苑路(红星路—长岭南路)建设工程已纳入安康中心城市2021年城建投资计划,按照市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精神,我委于2021年10月15日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安康城区林苑路(红星路—长岭南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会后编制单位根据与会专家及部门意见,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审,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基本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参考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项目选址

  项目选址于安康中心城市长春片区,起点与现状红星路相交,终点与长岭南路相交。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全长约1622米,标准路幅宽30m,双向四车道,设计荷载为城-A级,路面BZZ-100标准荷载,路面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地震烈度为Ⅶ度设防。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雨污水、给水、电力、照明、燃气、通信、绿化等工程。

  四、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同意估算编制原则、依据及其取费标准,核定估算总投资20069万元;资金来源为棚户区改造资金和地方财政自筹。

  六、招标实施方案

  同意该项目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投标单位资质、评标、定标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涉及的勘察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的标准,可不采用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你局在招标活动中应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进行招标;若对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应向我委重新申请办理有关审核、批准手续。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

  附件:招标方案核准(审批)意见表.xls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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