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会议精神,11月16日,从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人行安康中心支行、安康银监分局抽调人员组成小贷公司合规性联合检查组,由组长市金融办副主任张涛带队,到白河县检查指导兴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情况。
检查组一行深入白河县兴达小额贷款公司,听取了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运营情况的汇报,仔细查阅了公司运营期间的全部财务单据、账簿、报表、信贷合同档案、公司文件档案等资料,对白河县首家兴达小额贷款公司的开业、机构设立和高管人员任职、资产、资金来源和使用、法人治理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与指导,并与小贷公司管理人员进行座谈交流。
白河县兴达小额贷款公司于2011年9月6日正式营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截止检查日已累计发放贷款82笔,放贷总额3869万元,其中“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36笔计33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化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检查组一行对白河县小额贷公司两个月来的运营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指出白河县兴达小额贷款公司制度比较健全,服务主体相对明确、整体运行效益良好、从业行为基本规范,同时指出了小贷公司仍然存在人员配备不齐、岗位责任不清、制度执行不到位、贷款发放程序不规范、合同要素不全等问题,并提出科学的、规范化的整改意见。
市金融办副主任张涛最后强调,白河县兴达小贷公司要进一步完善细化制度,并保证制度的执行力度;进一步强化贷款风险评估和防控;切实加强公司防火、防盗安全管理,确保小贷公司合规合法高效运行,做到既服务于县域“三农”经济发展,又实现小贷公司自身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