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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及时召开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会

发布时间:2011-11-10 09:37作者:

 

 

 117,副市长张全明主持召开了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陶柏林,市发展改革委(金融办)、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分管领导,人行安康市中心支行、安康银监分局主要领导,各小贷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金融办张涛副主任传达了1027省金融办在榆林府谷县召开的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全省小额公司发展和监管情况,介绍了榆林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经验,并就我市小贷公司发展与监管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与会的小贷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就加强小贷公司监管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并围绕自身监管职责做了表态发言。

 最后,张全明副市长对我市小贷公司监管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小贷公司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按照省金融办腾西鹏副主任重要讲话内容和《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暂行办法》,努力做好我市小贷公司发展与监管工作。二是着力加强我市小贷公司发展与监管工作的领导。小贷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市金融办要牵头做好协调工作,督促落实省金融办和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各小贷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会同县区金融办监督小贷公司规范运营;人行安康市中心支行要负起小贷公司资金运营流向管理责任,督促各小贷公司资金流向管理,防止小贷公司资金体外循环;银监分局要严密监控小贷公司非法集资、违规放贷等风险情况;市公安局要做好小贷公司高管人员的违法审查工作,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集资和暴力收贷;市工商局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名称预先核准和公司注册登记工作,严肃查处抽逃资本金行为;国税、地税要规范收费票据,防止偷税漏税,同时要认真落实中、省有关对小贷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小贷公司的税收负担,确保我市小贷公司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三是集中力量做好小贷公司的现场检查和四个空白县的发展推进工作。市金融办尽快抽调市人行、银监分局等相关部门人员,认真开展小贷公司合规性检查工作,着重对小贷公司的开业、机构和高管人员、资产、资金来源和使用、法人治理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小贷公司合规合法高效运行。同时,对尚未申报的岚皋、镇坪、石泉和宁陕四个小贷公司空白县,要尽早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四县开展专题调研,指导和推进小贷公司申报工作,争取今年再发展2家,达到省上对我市70%的覆盖要求。四是积极组建全市小贷公司协会。市金融办要牵头制定小贷公司协会章程,确定会员单位,完善审批程序,尽快组建安康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力争年底前挂牌并召开第一次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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