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午,省双创验收组来我委检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并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
我市医改工作启动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省政府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会议精神,安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全市医改工作。全市医改工作积极、有效、稳步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进展顺利。一是扩大医保覆盖面和提高补偿标准。全市城镇职工参保人数达17.7万人、即参保率96.7%;医疗费用平均报销比例为70 %。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合计达14万元。全市新农合参合人数229.7万人、即参合率达到94.7%;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一、二级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平均达到60%;最高支付限额从户均1.5万元提高到人均2万元,10县区参合农民门诊费用全部纳入统筹报销范围。全市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到23.32万人、即参保率达到97.9%,其中含1.4万余名大学生;政策范围内一、二级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平均达到60%。大病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由4.5万元提高到10万元。2009年,全市城乡医疗救助总支出4998万元,其中:资助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参加新农合251012人、748万元,资助城镇低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14384人、84万元,救助城乡参保(合)报销后困难患者27403人次、4166万元。2010年,拟在资助城乡所有低保对象、五保户参保的基础上,对其经医保报销后仍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逐步开展门诊救助,逐步取消住院救助病种限制;探索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办法。
二是稳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市政府制定了《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相关部门制定了配送、使用、补偿、报销、监管等方面的配套政策。10月29日,基本完成药品配送企业的遴选工作,确定由陕西医药控股集团西安医药有限公司、陕西华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怡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康健医药有限公司4家企业负责药品的统一配送。目前,配送企业正与各县区卫生局衔接,协商签定配送合同。各基层医疗机构已经完成清仓、盘底、核资工作,11月1日起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库存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并不得从指定的配送企业之外的途径进药。
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截止2010年9月底,79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已完成总投资1.39亿元的92.8%;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立项286个,总投资3.8亿元,其中争取中省资金2.6亿元,建设市级中医院1所、县级医院10个、乡镇中心卫生院2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和村卫生室建设项目240个,已完成总投资1.65亿元;完成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2449个。
四是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建设不断完善。按照国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规划》及省上有关规定,安康中心城区设置了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卫生服务站,其人员、编制、经费基本满足工作需要,开展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服务,能充分发挥“六位一体”职能。市、区每年组织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两次以上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开展了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确定了老城、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创建单位。
五是基层医务人员培训不断强化。2010年,开展全市防疫、检验、护理、医师、感控人员培训班10余个,已在岗培训乡镇卫生人员1000余人次、城市社区卫生人员100余人次、村医1000余人次、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培训150名乡镇卫技人员;利用“双卫网”、“华医网”实施远程医学继续教育5000余人;2009年,为边远地区公开招录村医724名。
六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任务扎实落实。截止2010年9月,安康城市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73.5%;组织开展了对高血压、Ⅱ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管理率超过20%;市卫生局制定了地方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和具体措施,并按年度开展工作;全市住院分娩率为96.7%、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5.1%、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超过89%;为18.7万名65岁以上老人实施了免费健康体检;为515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开展免费复明手术,完成年度任务的52%;县区以上媒体积极普及健康知识,开展健康知识宣教599次,有百万余人次居民接受了健康教育;按年落实人均21.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七是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随着医改工作的深入开展,群众健康指标也得到了巩固和提高。据统计,2009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4.23/10万、新生儿死亡率为6.0‰、婴儿死亡率为7.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9.4‰。三年来,全市未发生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