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期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7年8月20日
【编者按】2005年以来,在开发性金融理论的指导下,安康市与国家开发银行本着诚信合作,互惠双赢的原则,将政府的组织优势与开发银行的融资优势相结合,通过开发性金融合作联合体建设、信用建设和机制创新,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建立健全了一整套开发性金融合作工作的长效机制,开发银行资金的投放已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虽然开发银行在市县级没有分支机构,但开发银行却已经成为我市经济社会不可域缺的金融支撑。
◆市长刘建明与省开发银行茆君才行长举行会谈
8月15日上午,市长刘建明帅领市发改委主任胡凯庆,市财政局长廖贤平,市建设局长张昌华,市发改委副主任孟平等一行,应约与省开发银行行长茆君才,客户二处处长乔丽君,副处长高嘉璟等进行了诚挚友好的会谈,会谈在省开行会议室进行。首先刘市长对双方过去良好的合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感谢国家开发银行对安康经济发展一贯的关心和支持,安康市政府已经把开发银行作为金融领域最大和最好的合作伙伴,愿与开行寻求更为广泛领域长期的合作,并诚邀茆行长抽时间到安康考察指导工作。
胡凯庆主任就安康未来3至5年规划与开行合作的项目,特别是安康中心城市建设项目向与会同志作了介绍。安康城市建设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城市资产经营的思路,优选了4大类23个项目,总投资20.68亿元,计划5年内市政府自筹5.68亿元,寻求开行支持贷款15亿元,在开行资金的引领下,计划用5年时间将安康中心城市基本建设成为“一江两岸、两湖串连、三河环绕、四桥相连”的西部生态城市。到2012年中心城市建成面积由现在的27.5平方公里发展到42平方公里,城市人口由现在的27万增加到38万人。项目建成后未来10年内,市政府将从土地储备收益、国有资产整合收益和争取中省专项资金等渠道筹集资本金和还贷资金27.62亿元,市财政通过建立还贷准备金制度,不但可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也不会给未来财政增加过重负担。
茆行长在认真听取了刘市长的来意和胡主任的项目介绍后表示:
在刘市长的高度重视下,我们前期的合作很好,安康的合作项目进展顺利,制度建设和金融合作联合体建设也走在全省的前面,银行和政府都要充分运用开发性金融理论,推动融资体制建设和市场建设,互惠双赢。提出的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思路和23个项目都很好,下一步不但要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加强合作,还可在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域,以及工业发展、中小企业、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地方金融合作等领域开展深入长期的合作。要建立健全双方合作长效机制,并逐步形成助贷机制,地方政府及各部门要全力支持合作办工作,以形成合力;加强贷款平台建设,逐步将其发展成为市场化、社会化融资平台;请地方政府高度重视规划工作,开行可在整体规划基础上,通过财务顾问方式编制融资规划,通过规划推进融资进展;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具体工作进展,开行将全力支持安康中心城市项目建设。
◆金融合作项目支持了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
今年以来,随着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的增多和贷款量的增加,有效的支持了我市社会经济瓶颈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市本级“一桥两道”和花园大道4个开行合作项目,总投资40738万元,其中开行贷款23000万元,半年统计,已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613万元,占总投资的64%。江北花园大道项目,总投资7130万元,贷款5000万元,已完成全部借贷手续,1000万元贷款资金也已到位,近期将开工建设。在市级良好合作的基础上,县域项目合作也全面展开,截至目前8县和工业园区已与开发银行签定了11个县域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合同,总投资20469万元,其中贷款10850万元,这些项目进展良好,现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566万元,占总投资的66%。同时开发银行还启动了我市中小企业项目贷款业务,今年由财信担保公司担保与开行签定10户中小企业的贷款合同,已向企业发放贷款2130万元,随着担保公司的做大做强和贷款的放量增加,我市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将得到一定的缓解。
◆省开发银行召开开发性金融合作座谈会
8月14日,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在西安天翼新商务酒店,召开了开发性金融合作座谈会,各市区主管教育卫生的副市长、合作办主任、教育和卫生局长应邀参加了会议,我市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吴德珠带领市合作办、教育局、卫生局和贷款平台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主题是加强金融合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国家开发银行对我省医疗卫生行业、教育行业政策性贷款支持力度,促进市、县区教育和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开发银行是国家政策性银行,严格执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重点支持“两基一支”和民生领域的发展,帮助解决政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会上相关处室负责人就教育、医疗卫生和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和操作案例进行了宣介。
1、医疗卫生行业贷款。重点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包括疾控中心(防疫站)、血防站、饮水安全、采供血机构、卫生监督及监测(检验)等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市县区医疗服务机构,包括市、县(区)医院、妇幼保健院站、急救中心、体检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院等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贷款期一般为15年,最长不超过20年,要求资本金比例不低于20%。采用用款单位申请,市或县合作办申报,平台统贷,土地质押,政府回购的方式操作。
2、教育行业贷款。重点支持基础教育,包括中小学及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贷款用于政府主导的中小学资源整合,学校新、改、扩、迁建和危房改造等项目;高等院校基础设施建设、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等;职业教育,包括各类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政府、企业和学校建设的实训基地、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等项目。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政府资本金不少于20%,操作上采取“企业融资代建,政府回购”的方式。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和开发银行近期联合下发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的通知》(财教[2007]135号),文件决定今年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和甘苏5省市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为了执行好两部一行的通知要求,省开发银行已制定了一整套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并在会上进行了专题宣介和讨论。此项贷款政策优惠,期限长,最长可达14年,每生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贷款用于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学生上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中、省财政贴息,毕业后头两年为宽限期,只还利息不还本,学生毕业后的第三年起由学生或家长分8年还清本息。学生本科毕业后,若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相应延长宽限期,自付本息期限缩短为6年。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教财[2007]14号)文件要求,县级教育部门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县级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和管理助学信用贷款工作。
4、社区金融小额贷款。为了全面落实就业政策和赵乐际书记“营造良好环境,鼓励全民创业,家庭创业,自主创业”的讲话精神,座谈会上印发了省劳动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和省开发银行(陕劳社函[2007]487号)《关于开展创业促就业社区金融小额贷款试点工作的函》,决定先在部分市县区开展创业促就业社区金融小额贷款试点,从2008年起在全省推广。此项贷款主要是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青年团员、军转干部等有创业能力和愿望的个人或实体开展创业时的小额担保贷款,操作由县区分别成立或指定贷款主体和担保中心,负责统贷统还和担保。(金融合作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