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07-06-14 16:31作者:
6月至11月,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影响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等三方面进行清理整顿。
持续半年的专项行动将科学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对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治理直至停业(产)或者关闭。对2000年以后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的直接排污口坚决取缔;对涉铅的开采、冶炼、加工和回收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坚决淘汰年产100吨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生产装置,盐酸酸解法皂素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皂素生产装置,坚决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的矿山企业。对城镇生活污水乱排、生活垃圾乱倒乱堆乱放、建筑施工或商业娱乐噪声严重扰民、企事业单位锅炉烟尘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整治;对2005年以来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环保措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执行中的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同时清查市工业园区各类企业,对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生产,并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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