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这八项措施是:
——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继续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和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必须满足的土地、环保、节能等“六项必要条件”,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力争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3000万吨、落后炼钢产能3500万吨;进一步加大淘汰水泥、电解铝、铁合金、焦炭、电石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方,严格控制国家安排投资的项目。制定促进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推动技术进步。组织实施一批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示范项目,在重点行业中选择一批节能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技术,加大推广力度。全面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加大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资的支持力度,形成4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加强节能环保电力调度。加快培育节能技术服务体系,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化发展。
——加强节能降耗管理。督促各地制定阶段性节能目标,出台《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建立“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措施到位,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耗能企业,特别是千家企业节能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监管,对未按要求采取措施的企业向社会公告,限期整改。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扩大能效标识在三相异步电动机、变频空调、多联式空调、照明产品及燃气热水器上的应用。扩展节能产品认证范围,建立国际协调互认。组织开展节能专项检查。研究建立并实施科学、统一的节能减排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
——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组织编制重点行业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制定和发布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深化循环经济试点,利用国债资金支持一批循环经济项目。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节能减排目标未完成的企业,加大实行清洁生产审核的力度,限期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方案。
——强化污染防治。增加安排国债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及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继续加大重点流域、重点行业以及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新建燃煤电厂同步安装脱硫设施5000万千瓦;现有燃煤电厂投产运行脱硫设施6500万千瓦,形成脱硫能力约220万吨。对非正常停运脱硫设施的电厂扣减脱硫电价,并实施处罚;组织开展专业化脱硫公司承担建设和运行管理模式试点。
——健全法规和标准。配合全国人大抓紧出台《节约能源法》(修订)和《循环经济法》,抓紧制(修)订配套法规。组织制定16个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16项节能设计规范、21项节能基础及方法标准及17种终端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标准。
——完善配套政策。扩大实施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差别电价和水价政策。推进城镇供热价格改革,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落实电厂脱硫上网电价政策。健全排污收费及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合理提高征收标准。建立国家节能专项资金。制定节能节水和环保产品目录,出台鼓励生产和使用列入目录的产品的税收政策。研究建立对量大面广的节能产品的财政补贴机制。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研究试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办法。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国内及国际金融机构资金、外国政府贷款向节能减排领域倾斜。
——强化节能宣传。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宣传纳入今年“科学发展,共建和谐”重大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和节能科普宣传活动,实施节能宣传教育基地试点,组织《节约能源法》和《循环经济法》宣传和培训工作,开展节能表彰和奖励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