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农村贫困地区移民搬迁摸底调查工作的特急通知》(陕发改代赈〔2012〕232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文件中规定的调查对象、范围和内容如实填写本县(区)《农村贫困地区移民搬迁工程调查表》。
二、各县(区)发展改革局认真撰写农村贫困地区移民搬迁工程调查报告,说明相关情况。
三、请各县(区)发展改革局会同县(区)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扶贫、国土部门,参照《安康市2011-2020年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填报相关数据,搬迁人口要与规划相一致。
请各县发展改革局于3月26日前将本县(区)农村贫困地区移民搬迁工程调查表和书面报告报我委,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到邮箱798380499.qq.com。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