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图文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10 09:39作者:

有关县(区)发展改革局:

为了让社会及时了解国家以工代赈工程内容和建设成果,更好的宣传以工代赈政策,加强工程监督和经验交流,从今年开始,国家发改委将通过外网网站,陆续发布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建设成果信息。为做好我市的图文信息报送工作,按照省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图文信息报送工作。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图文信息报送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有关县(区)发改局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安排专人负责,督促项目所在地有关图文信息的汇集、整理工作,确保所报信息客观、准确、及时,不断提高信息质量。

二、从2008年度以工代赈示范项目计划(含新增中央投资计划)开始报送信息。所报项目应为已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

三、报送范围为我委年度计划下达的以工代赈示范项目。信息报送采取建成一个、验收一个、报送一个的方式,由各有关县(区)发改局审核后,报送我委。

四、图文信息资料主要由图片资料和文字资料两部分组成。其中图片资料按每个项目至少挑选35张照片,其中:反映项目开工前原貌的照片一张,反映项目全貌的照片一张,反映典型特征或标志性工程的照片一张,反映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场面的照片一张。照片格式统一使用jpg格式,图片分辨率应不低于500万像素。文字资料主要是客观表述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具体到县、乡、村)、总投资和中央补助投资、劳务报酬、开竣工日期、主要建设内容和项目效益情况等,篇幅控制在300500字。

五、报送方式

按单个项目分别打包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我委。邮箱地址:798380499@qq.com

    联系人:朱周平        联系电话:0915-3212051            

 

 

 

一一年八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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