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滨区2008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28 08:42作者:

汉滨区发展计划局:

现将汉滨区2008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验收会议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后续工作,切实使搬迁户能够“搬出、稳住、能致富”。        

件:汉滨区2008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竣工收意见

 

二0一一年

 


汉滨区2008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

搬迁试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汉滨区2008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计划总投资1672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800万元,省级配套60万元,自筹812万元搬迁贫困群众540户2048人

根据汉滨区发展计划局汉发计字[2011]44关于请求验收汉滨区2008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报告》的申请,依据《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和《安康市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验收办法(试行)》,市发改委邀请市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及汉滨区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于2011年5 月9--10 日对汉滨区2008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进行了全面验收。验收委员会通过对搬迁安置点的现场查看,查阅档案资料听取汇报和座谈评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完成情况:

1、住房建设。计划搬迁5402048人,房屋建筑面积39986平方米,工程总投资1101万元,国债以工代赈补助461.11万元,群众自筹639.89万元。实际完成搬迁5402048人,建购房面积43532平方米,实际完成总投资1842.17万元,国家工赈资金补助461.11万元,市级配套8.192万元。

2、道路建设:计划投资472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投资288.89万元,省级配套40万元,自筹143.11万元,新修道路3.5公里,改造道路68.2公里。实际完成投资506.33万元,其中:国家工赈资金288.89万元,省级配套40万元,自筹177.44万元,完成新修道路3.5公里,改造道路68.4公里。

3、供水设施:计划投资61万元,其中:国家工赈资金24万元,省级配套20万元,自筹17万元,新修人饮工程6处,新建机井1眼,水塔3座,蓄水池3座,管道8.6公里。实际完成投资64.52万元,其中:国家工赈资金24万元,省级配套20万元,自筹20.52万元,新修人饮工程6处,新修拦河坝2,机井5眼,水塔2座,蓄水池3座,管道15.47公里。

4、小型水利工程:计划投资28万元,其中:国家工赈资金20万元,自筹8万元,新修河堤260米,衬砌灌溉渠道1.2公里。实际完成投资28.03万元,其中:工赈资金20万元,自筹8.03万元,新修河堤260米,衬砌灌溉渠道1.2公里,放水斗4处。

5基本农田:计划总投资10万元,其中:工赈资金6万元,自筹4万元,改造基本农田200亩。实际完成投资10.49万元,其中:工赈资金6万元,自筹4.49万元,完成改造基本农田200亩。

二、工程综合评价

汉滨区2008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能按省、市的工作要求,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部门间密切配合,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极大地改善了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为改变农村贫困落后面貌和加快奔小康步伐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根据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的意见,国补以工代赈资金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运行安全,工程管理监督到位,工程质量合格,必备档案资料基本齐全,整个项目管理良好。为此,会议研究同意你区自验意见,通过验收。

三、要求和建议

为确保该项目发挥长期效益进一步做好今后的试点工作,验收组要求:

1、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督促项目乡镇政府帮助搬迁群众抓好致富规划项目的落实,要保障搬迁户能够“搬出、稳住、能致富”。

2、制定措施,明确管护责任,加强基础设施项目管护,确保其长久发挥效益

3、补充资金预算文件、建立乡镇项目管理备查账,进一步完善资料,按档案管理相关规范装订归档。

 

                    

 

 

 

 二0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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