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05 17:39作者:

各有关县(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陕发改投资[2011]1062号)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投资55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80万元,地方投资76万元。

二、计划安排建设项目5个。新建农村道路5公里、建设独立桥梁252.5延米/4座。安排劳务报酬96万元。

三、各有关县(区)发展改革局要根据下达的计划,按照《陕西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项目开工工作和落实好配套资金。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度等。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四、各有关县(区)发展改革局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引导当地贫困群众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督促建设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计划所列额度,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带动当地群众增收。

五、各有关县(区)发展改革局要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严防挤占、挪用、截留和浪费建设资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与进度,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附件:安康市201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投资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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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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