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党组 [2014]31号
各科室:
经委党组研究,决定:
吴丰刚同志任农村经济科科长,免去能源和基础产业科科长职务;
张宝国同志任能源和基础产业科科长,免去农村经济科科长职务;
郑 芳同志任产业协调科科长,免去经济贸易科长职务;
胡先鹤同志任项目管理科科长,免去产业协调科科长职务;
免去姚青臻同志项目管理科科长、市节能监测监察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黄晓义同志转任政办科主任科员,免去重大项目稽查办公室主任职务。
中共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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