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安康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8 15:36作者: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安康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市政府以安政发〔20131号文件下达实施。根据市政府要求,结合省上下达我市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现将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专项计划下达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安康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计划

文字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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