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农经〔2018〕737号
旬阳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报送汉江旬阳县吕河镇防洪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报告》(旬发改农经〔2018〕80号)收悉。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投标管理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汉江旬阳县吕河镇防洪工程施工、监理全部采取项目法人公开招标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二、招标人需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预审,且每个标段资质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招标公告必须在省级以上指定媒体发布。
三、项目评标、定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要求执行,评标专家必须从《陕西省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四、请你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切实加强行政监督,认真组织好项目招标的各项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上报我委。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