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江旬阳县吕河镇防洪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10-30 15:54作者:

  安发改农经〔2018〕737号

旬阳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报送汉江旬阳县吕河镇防洪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报告》(旬发改农经〔2018〕80号)收悉。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投标管理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汉江旬阳县吕河镇防洪工程施工、监理全部采取项目法人公开招标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二、招标人需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预审,且每个标段资质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招标公告必须在省级以上指定媒体发布。

  三、项目评标、定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要求执行,评标专家必须从《陕西省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四、请你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切实加强行政监督,认真组织好项目招标的各项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上报我委。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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