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代赈〔2018〕494 号
紫阳县发展改革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陕发改投资〔2018〕874号文件精神,现将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18年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下达以工代赈示范项目1个,总投资728万元,其中,省级预算内投资500万元(安排劳务报酬50万元),县级配套投资228万元。按照中省要求,以工代赈示范项目不属于涉农资金整合范围。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尽快组织项目实施。要切实加强项目监管,严格履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度,严把工程质量关,严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要严格执行计划管理,不得变更或调整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三、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当地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参加项目建设,严格按照计划所列额度,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充分发挥以工代赈项目的赈济作用,带动当地群众直接增收。
四、要切实做好按月调度工作。列入本次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稽察监管体系,要认真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确保每月8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资金到位情况、投资完成情况等数据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
五、要进一步规范示范项目档案管理,建立完善项目图文资料,要将项目施工前现状、建设中和竣工后的照片、说明及项目建成后发挥的效益等图文信息及时上报我委。
请你局接到我委计划文件5个工作日内,将计划下达至项目建设单位,并报我委备案。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