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环资〔2018〕29号
市住建局:
你局关于《申请对江南再生水厂项目建议书予以审批的函》(安住建函〔2018〕9号)收悉,按照2017年安康市人民政府第25次专项问题办公会议和安康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5次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局开展江南再生水厂项目有关前期工作,并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汉滨区东坝白庙村北部,东坝排涝泵站西侧。
二、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02亩,污水日处理规模8万吨,出水标准为地表水准Ⅳ类。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4406万元,资金来源为PPP融资。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前置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一并报我委审查批复。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