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投资〔2017〕810号
各县区发改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恒口示范区经济发展和招商局、瀛湖生态旅游区规划建设局,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要求,今年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必须于10月底前开工建设。省上已将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开工率(开工率以重大建设项目库按月调度信息为准)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列入全省扩大有效投资考核。为进一步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确保我市在全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取得较好成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发改局、市级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本县区、本部门的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对未开工的项目,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前期工作,确保项目于年底前开工建设。
二、各县区发改局要及时跟踪项目建设进度,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库按月调度工作要求,按时更新项目进度信息,同时将项目开工信息及时反馈我委对应科室;市级有关部门要将本部门的项目信息于每月月底前报送我委对应科室,由我委对应科室及时完成项目按月调度工作。下一步,我委将根据项目调度信息,向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通报项目开工情况。
三、委内相关科室要立即梳理核实2017年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及按月调度情况,督促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下达的所有项目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同时,填写《各科室2017年度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情况统计表》和《安康市2017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情况统计表》,并分别于12月1日、12月15日和12月30日将两张表的项目情况更新后交投资科汇总。
四、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率将作为申报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重要依据,对于开工率排名前三名的县区,我委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将予以重点支持,对于后三名的县区,将减少项目安排。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