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能基〔2017〕777号
汉滨区发展改革局:
你局报来《关于请求对G211石梯至张滩公路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的报告》(汉发改字〔2017〕382号)收悉。根据陕西省发展改革委 中共陕西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陕发改项目〔2012〕1749号)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区对G211石梯至张滩公路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综合评估的审查意见,该项目建设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点查找分析较为准确,提出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有效,经采取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后,项目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等级进一步降低,项目落实有关措施后风险等级为“低风险”,整体风险可控可防,可尽快组织实施。
请你们严格要求项目单位担负起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主体责任,并认真落实报告中提出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