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社会〔2017〕713号
汉滨区发改局:
你局报来《关于安康市清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安康碧水湖国际度假区项目备案的请示》(汉发改字〔2017〕1186号)收悉。经审查,项目符合《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备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康碧水湖国际度假区项目。
二、建设地点:汉滨区建民办月河下游与汉江交汇区域。
三、建设单位:安康市清源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喜卿)。
四、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平方公里,核心建设区2500亩,建设旅客服务中心、文化、旅客集中心、浴场、酒店、富硒商业街、生态康养中心及配套设施、富硒现代农业基地、休闲健身广场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0亿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六、建设年限:2018年-2023年。
七、此项目备案文件有效期二年。
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土地、规划、环保、节能评估等相关手续,加强项目管理,推进项目建设,待符合开工条件后,于开工前15日报告我委。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