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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严明国庆中秋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6 08:52作者:

  安发改党组〔2017〕36号

  委属各单位、各科室:

  2017年国庆、中秋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委属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既要自觉模范遵守廉政规定,又要认真履行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积极主动做好防范提醒工作,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二、严守纪律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杜绝节日腐败。严禁用公款购送月饼、购物卡等礼品;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高档私人家居奢侈浪费;严禁接受下级或服务对象的宴请;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摊派给企业,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三、加强安全检查。全体干部职工在离岗前,必须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一是要检查用电设备和供电线路,确保电器电源关闭;二是要妥善保管好重要文件和资料信息,涉密文件统一交由收发室保存,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三是要关闭门窗,做好防盗工作,确保机关资产安全;四是驾驶员要将公务车辆停放在政府机关院内,确认车锁紧闭后,将钥匙移交车队队长统一保管。

  四、做好应急值守。国庆中秋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日常上下班时间在保卫科签到,不得请非本单位人员代为值班,如遇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全委人员离安外出必须向政办科报备,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车辆做到随时待命,无特殊原因不得外出。

  五、严肃执纪问责。委纪检组、监察室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严肃执纪问责。通过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情节严重并且给机关造成不良影响的典型问题将移交市纪委查办。

  中共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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