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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及迎峰度冬期间保障天然气供给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4 14:03作者:

  安发改能基〔2017〕625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油气管道保护相关企业: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检查的通知》(陕发改油气〔2017〕127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有效防范和遏制管道事故发生,巩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做好我市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检查及迎峰度冬期间保障天然气供给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市安监局的统一部署,今年8月我们对市域内天然气长输管线及分输站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在此基础上,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经发局,各油气管道保护相关企业要切实落实管道防护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对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开展回头看;要按照陕发改油气〔2017〕1271号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结合实际、突出隐患整改治理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全面排查,用优异的隐患整治成果迎接省上的联合检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根据省发改委召开的全省天然气供需衔接协调会会议精神,我市今冬明春的采暖季天然气供应形势严峻!请各天然气经营企业科学预测冬春峰期用气量,未雨绸缪,及早安排落实天然气应急气源,并着手谋划自备应急储备设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压非保民、有序供气”应急预案,确保冬季用气高峰期间居民正常生活用气,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附件:陕发改油气〔2017〕1271号《关于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检查的通知》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14日

  附件: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检查的通知

  陕发改油气〔2017〕1271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神木、府谷县发展改革局,各油气管道保护相关企业: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要求和陕西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陕安委〔2017〕13号)的具体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有效防范和遏制管道事故发生,巩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做好全省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深入扎实的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不含集输管道)检查活动,对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推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油气管道输送安全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追赶超越和“四个同步”要求,突出强化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油气管道输送安全责任,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内容

  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检查范围是各市(区)、各油气长输管道所属企业。

  (一)企业层面

  1.各油气管道企业作为管道防护责任主体,要强化防护措施,加强巡护、巡检和抽检防护,进一步推广警企联防等保护模式,对桥涵、隧道、阀站、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地段,组织专人进行防护。

  2.各油气管道企业要严格执行管道安全保护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管道安全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

  3.油气管道企业要提前安排,超前准备,要加强管道高风险区的现场勘查,必要时采取灾害体加固、削方,管道硬覆盖、套管等预防性防护措施。要定期检测、巡查、修复水保设施。

  4.油气管道企业要组织开展防汛技术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人员预防和应对能力。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地区要增加值守力量,加密巡查频次,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上报并迅速处置。

  5.油气管道企业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应急响应协调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油气管道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与上级公司和地方政府相关预案的有效对接,强化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的统筹使用和调配。

  (二)政府层面

  1.各市(区)政府油气管道主管部门要会同管道企业,及时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发现和解决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坚决堵塞各种漏洞,确保管道安全。有关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及时报告我委和省安委会。

  2.各级油气管道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对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处置。

  3.各级油气管道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防治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加大油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知识宣传,提高石油天然气管道沿线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牢固树立“管道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形成群防群治的管道保护新格局。

  三、工作安排

  从2017年9月至10月,集中2个月时间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检查。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改(9月11日-9月21日)

  1.明确检查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各市(区)和油气管道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自查自改。各市(区)和油气管道企业要按照检查部署要求,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查问题、促整改,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3.突出企业重点,切实抓好整改。油气管道企业要坚持落实责任、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准确上报、积极整改的原则,主动开展隐患自查和整改。组织对油气长输管道运行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9月22日-9月30日)

  1.认真开展对标检查。各市(区)油气管道主管部门参照实际制定检查表,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开展检查,对涉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突出隐患整改治理。对今年以来查出的问题隐患和检查新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要求企业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按照“五到位”的要求,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国务院安委会第七巡查组反馈问题已整改的,要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推进的重点工作,要紧盯不放,跟踪抓好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

  3.严格现场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要求,各级要采取联合执法检查,深查隐患、深挖问题。要坚持“四个一律”,发现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立即现场办公,把隐患消除在萌芽时段。

  4.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检查期间,要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企业。

  各市(区)油气管道主管部门要将开展检查情况和集中整治情况于10月10日前报送我委,我们将会同省公安厅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

  (三)督查考评,巩固提高(10月1日-10月31日)

  由各市(区)政府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对企业自查和县区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重点核查复查。要突出油气输送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隐患企业进行跟踪复查,不留死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市(区)要成立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检查小组,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开展,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组织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检查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落实要求,全面排查

  各市(区)要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盲点,不能有任何一个疏忽”的要求,认真组织检查活动,务必把辖区内所有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漏洞和薄弱环节掌握清、掌握透。检查要严格落实任务和责任清单,落实隐患和问题台账,清晰记录检查项目、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推动检查深入开展。

  (三)大力宣传,强化监督

  各市(区)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对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检查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自觉,严肃问责

  各市(区)和企业要真正认识到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摒弃松懈厌战、麻痹大意等心理,思想上再加压,措施上再创新,落实上再用力,坚决打好检查工作攻坚战。对组织部署不周密,敷衍了事,不负责任,工作措施不得力、进展迟缓的地方和部门,要进行批评、约谈、通报。

  (五)把握节点,及时总结

  各市(区)要按照检查阶段划分,把握时间节点,落实各项任务,做好统计、总结、上报等工作,采取信息、简报和专题报告等多种方式,坚持阶段报进度,将检查开展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准确掌握各地区、各单位开展检查动态情况,总结推广经验,通报问题,考评打分,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联系人:张军威

  电 话:029-63913140 13629282806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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