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投资〔2017〕264号
汉滨区发改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上报汉滨区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报告》(汉发改字〔2017〕461号)及附件收悉。为满足汉滨区档案管理工作需要,根据《陕西省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3月,我委依据你局报来的《关于汉滨区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报告》(汉发改字〔2016〕194号)文件,以安发改投资〔2016〕194号文件印发了《关于汉滨区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由于规划变更,汉滨区综合档案馆选址由原来的汉滨区新城办木竹桥村南环干道东段变更为汉滨区江南东片区南山路与汪家梁路交汇处东北侧。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2017年第十七次专题问题办公会议纪要”精神,经审核,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汉滨区江南东片区南山路与汪家梁路交汇处东北侧。
二、建设规模与主要内容
项目占地5.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综合档案馆一栋,共9层,总建筑面积6000㎡,其中档案库房2600㎡,业务用房和附属用房等3400㎡。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估算168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省财政补助资金和自筹。
四、建设年限
2017年12月-2019年12月。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办理规划、土地、能评、稳评等相关手续,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原安发改投资〔2016〕194号文件同时废止。
特此批复。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