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投资〔2017〕1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工作的通知》(安发改投资〔2017〕319号)要求,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已于2017年2月1日起正式运行。为做好平台运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设计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所设计的各类审批事项都必须通过在线平台办理。请按照《关于全面实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5〕288号)和《关于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的通知》(安发改投资〔2016〕647号)文件要求,转进开展相关工作。全面实行投资项目同意代码制度,项目单位申报和政府部门审批一律通过在线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二、按照《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和中省相关要求,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对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和材料清单及时调整,明确在线平台人员、政务中心窗口人员职责,加强在线平台运行维护和安全防护,确保在线平台安全高效运行。加大宣传和服务力度,引导企业(项目单位)使用在线平台,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办事指南、业务规则、办理情况等相关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