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社会〔2017〕167号
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对安康瀛湖水画小镇建设项目备案的报告》(安瀛管字〔2017〕22号)收悉,经审查,项目符合《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备案。
一、项目名称:安康瀛湖水画小镇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安康市汉滨区瀛湖镇。
三、建设单位:陕西文投安康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振林)。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5平方公里,总建筑面积239979平方米,范围涉及金螺岛、翠屏岛、玉岚半岛、清泉半岛、桥兴半岛、唐家链子等区域,其中,陆域面积1.5平方公里,水域面积约2平方公里。建设内容包括翠屏休闲度假、唐家链子渔乡、金螺岛爱情文化、桥兴文化创意、玉岚生态宜居、清泉原乡民俗等六大产业板块。
五、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3572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建设年限:2017年4月—2020年12月。
七、其它:项目自备案之日起,若两年内未开工建设,
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抓紧办理土地、规划、环保、节能评估等相关手续,加强项目管理,推进项目建设,待符合开工条件后,于开工前15日报告我委。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