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前期〔2017〕164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恒口示范区经济发展局、瀛湖生态旅游区规划建设局,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市委市政府“追赶超越、绿色崛起”的总体要求,为扎实做好“追赶超越季度点评”工作,全面推进“追赶超越· 重点项目建设年”活动,确保全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现就认真做好全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安康市2017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安发改项目〔2017〕91号)中“安康市2017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各项目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前期工作进展、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及建议,已开工项目还应写明开工时间和完成投资额)。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于每月28日前将本县区、本部门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安发改项目〔2017〕91号文件附表3内容要求认真填报,项目序号等基本内容不要改动,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样表附后)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前期科,每季度末同时报送前期项目进展情况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采取的措施等)。
三、具体要求:
(一)按时报送。全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信息报送情况已列入县区和部门项目工作单项考核,并将作为省市“追赶超越季度点评”和项目前期经费安排的重要依据。请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安排专人专门负责该项工作,确保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顺利推进。每月报送工作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二)如实报送。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各相关部门要做好项目跟踪检查和服务推进工作,准确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确保报送信息能够按照项目推进不同阶段真实反映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对于虚报瞒报信息的县区和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历次考核中扣分。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