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社会〔2016〕878号
市体育局:
你局报来《关于报送汉江沿岸全民健身长廊(中心城区段)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安体字〔2016〕55号)收悉。为进一步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快改善全市体育设施建设,有效提高群众健身意识和健身权益,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安政发(2016)43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建设汉江沿岸全民健身长廊(中心城区段)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汉江沿岸全民健身长廊(中心城区段)项目。
二、建设地点:安康市中心城区段汉江沿岸。北岸段东起汉江四桥,西至汉江三桥全程长约6公里,南岸段东起汉江四桥,西至银龙湾休闲运动中心全长约10公里。
三、建设单位:安康市体育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7391平方米,规划区域内配置建设健身器械、健身步道、骑行绿道、山地自行车道、登山步道、网球场、游泳池、羽毛球场、五人制足球场、乒乓球场、多功能笼式运动场、垂钓区、水上乐园、拓展训练基地、综合服务中心、全民健身休闲驿站、体育雕塑和体育标识等。
五、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投资约53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省补助资金和市政府投资。
六、建设期限:2017年--2020年
请据此批复,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规划选址、土地、环评、及节能等前期手续,编制可研报告报我委审批。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