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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康市体育运动公园(安康市江北体育运动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11-09 01:48作者:

安发改社会〔2016729

 

市体育局:

你局报来《关于报送安康市体育运动公园(安康市江北体育运动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安体字〔201644号)收悉。为加快体育设施建设,提高我市体育设施配置标准和服务水平,承办陕西省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部分比赛项目,根据市政府2016年第十一次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同意建设安康市体育运动公园(安康市江北体育运动中心),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康市体育运动公园(安康市江北体育运动中心)。

二、建设地点:汉滨区建民镇长春路沿线,长岭南路以西、董家沟路以东。

三、建设单位:安康市体育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000亩,主要建设江北体育运动中心、体育产业配套设施及体育地产。江北体育运动中心包括市体育馆、市游泳馆及室外田径场、球类运动场地、健身休闲步道等公共设施。

五、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投资30亿元,资金来源为PPP市场运作和自筹。

六、建设期限:201611-202312月。

请据此批复,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规划选址、土地、环评、及节能等前期手续,编制可研报告报我委审批。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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