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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康中心城市兴安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10-27 02:35作者:

安发改投资[2016]664

 

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安康中心城市兴安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可研的报告》(安城投字[2016]303号)收悉。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为加快棚户区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现就安康中心城市兴安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改造户数800户,征收屋总建筑面积5.8127万平方米,征收用地63.77亩。房屋安置补偿采用货币化安置方式。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7816亿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四、建设期限:2016年至2019年。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进行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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