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投资[2016]664号
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安康中心城市兴安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可研的报告》(安城投字[2016]303号)收悉。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为加快棚户区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现就安康中心城市兴安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改造户数800户,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5.8127万平方米,征收用地63.77亩。房屋安置补偿采用货币化安置方式。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7816亿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四、建设期限:2016年至2019年。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进行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