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项目〔2016〕654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恒口示范区经济发展局、瀛湖生态旅游区规划建设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科学谋划好全市2017年市级重点项目,现就编制2017年安康市重点项目计划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重点项目分为续建项目、新建项目和前期项目。续建项目是指已经开工2017年需要继续建设的项目或2016年底未竣工结转为2017年的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新建项目是指前期工作年内基本完成,手续完备,明年9月底前能够实质开工的项目。近期招商引资中已签订协议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可按2017年新建项目申报。
重点前期项目是指项目从谋划确定到开工建设之前所进行的全部工作,投资额度大、市场前景好、产业链条长、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2017年尚不具备开工条件,主要开展项目建议书、可研和初设论证等前期工作的项目 。
2、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2017年市级重点项目个数和年度投资额必须保持快速增长,初步确定市级重点建设项目300个左右,前期项目100个左右。参考各县区人口数和2017年重点项目任务,对县区、市直有关部门项目个数和年度投资额进行了分解。同时,为落实10月20日全市扩投资促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对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策划推进能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并在年底前开工建设的总投资2000亿元的项目任务进行了分解。(详见附表1)
3、凡拟列入2017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基础设施类项目总投资必须在1亿元以上,产业类和社会事业类项目总投资原则在5000万元以上。重点建设项目按附件2要求填报,重点前期项目按附件3要求填报,县区申报以单体项目为主,跨县区涉及面大的个别农林水利民生项目由市直部门打捆上报。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前期项目请勿重复申报。
4、申报的项目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审批、核准、备案、资金到位、土地征用、规划选址、环评、安评、能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情况。新建项目要注明预计开工时间。
5、根据《安康市重点项目推进办法》,项目申报的数量和投资额将纳入各县区项目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中,请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精心做好本区域和行业重点项目编制和2000亿元扩投资促发展项目策划工作,于2016年10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和电子版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