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投资〔2016〕572号
市住建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对安康城区江北商业步行街东出口
人行步道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批的报告》(安住建字
[2016]186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有关事
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工程起点为汉城商业步行东街,终点至滨江大道。
二、道路主要技术标准
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全长137.66米,标准路幅宽度
15米,为人行步道;路面采用石材铺装,道路使用年限
20年,地震设防烈度为7度。
三、道路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道路横断面、纵断面、路面路基结构设计
案,请在施工图设计中进一步优化。
四、附属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工程给排水、电气、绿化等附属工程设计。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2239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用18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自筹。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做好工程施工图设计,并积极筹
措项目建设资金,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附件:安康城区江北商业步行街东出口人行步道工程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