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社会〔2016〕226号
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对安康瀛湖翠屏岛建设项目给予备案的报告》(安瀛管字〔2016〕14号)收悉。经审查,项目符合《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备案。
一、项目建设单位:陕西文投安康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振林)。
二、项目建设地点: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翠屏岛(瀛湖镇湖心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78亩,总建筑面积约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899.4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五、项目自备案之日起,若两年内未开工建设,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土地、规划、环保、节能评估等相关手续,加强项目管理,推进项目建设,待符合开工条件后,于开工前15日报告我委。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