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社会〔2016〕10号
安康市文广局:
你局关于报送《安康市香溪书院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方案》的函(安文广函〔2016〕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招标范围: 安康市香溪书院工程施工设计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二、招标方式:实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必须在省级指定媒体上发布,且公告时间不得低于国家招投标相关规定。
三、招标组织形式:招标组织形式:委托具有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该工程招标事宜。
四、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投标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的资质要求,预审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少于三家。
五、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评标专家必须从省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且专家人数须占评标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请你局按照实施方案和本批复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做好本工程招投标的监督实施工作。招标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原国家计委、建设部等七部委30号令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执行。招标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我委。
特此批复。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