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代赈〔2015〕576号
各有关县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5〕789号)文件精神, 经研究,现将我市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775万元,主要安排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用于大型安置社区道路(桥梁)、河堤及排污管道工程。
二、本次计划项目涉及汉滨区等9县区13个集中安置社区,建设内容为新修道路14公里、桥梁2座70延米及引桥,改造道路2.82公里;新修河堤1370米、防洪堤130米;新修污水处理池100立方米、铺设管网2400米。
请各有关县区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附:安康市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