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改委文件 > 发改委文件 >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安康市2015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20 09:29作者:

安发改社会〔2015501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深入实施民生工程,深化民生领域改革,不断优化民生发展战略,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为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市发展改革委与市财政局按照年度财政预算和项目实施情况,研究制定了《安康市2015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具体见附表)。2015年民生工程计划总投资85661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38611万元,省级投资175586万元,市县投资135682万元,其他投资63930万元。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切实加强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全过程检查督导,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县区政府作为项目实施的主体,要将民生工程作为工作重点,对建设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总责。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指导督促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县区财政部门要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加快资金拨付,严格管理,全程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各项目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统筹做好项目实施、监管和进度统计,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二、强化管理,确保质量

基本建设类项目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各有关部门要加快进度,缩短前期工作时间,确保项目能够尽快开工。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等法律法规。项目建成后,要尽快进行竣工验收和审计。投入使用的项目,要切实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发挥建设效益。政策补助类项目要扎实细致工作,按照相关要求把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好。

三、及时部署,落实配套

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夯实责任。要加强与省级有关部委衔接,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并尽快将中省项目和投资计划下达到县区。各县区要及时转发投资计划,尽快拨付项目资金,同时,要从健全机制入手,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足额落实所承担的配套资金,确保民生工程需求。

四、严格考核,确保实效

今年市上继续把民生工程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予以重点督查考核。各县区要建立新闻通报和舆论宣传制度,及时公布民生工程实施进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请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据此完善本部门、本县区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并将上半年民生工程完成情况(文字总结和报表)于731日以前报送至市民生工程项目办公室和资金办公室。同时,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情况按项目实施类别分别报送市民生工程项目办公室和资金办公室。

由于一些项目投资计划中省尚未下达,本《方案》中所列项目和资金可能会有所调整,具体以实际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文件为准。

 

     附件:1、安康市2015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2、2015年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统计表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康市财政局

                                    2015720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