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社会〔2015〕453号
安康学院: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地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5]883号),现将安康市图书馆建设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院,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依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严禁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
二、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土地、环坪、节能等管理要求,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和建设,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工。
三、要严格保证所下达的中央预算内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严禁挤占挪用。
四、请于每月25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报我委社会发展科。我委将会同市文广局等有关部门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检查。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7月13日